2024-2025学年秋学期东南大学自动化学院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办法
2024-2025学年秋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学院成立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要求制定不低于学校规定的评审条件。严格奖学金评审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保证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名额、奖励标准、参评对象及条件详见附件表格。相关要求如下:
1、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道德风尚、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定方法参照《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修订)》执行;
2、有意申报的同学请于2024年11月1日17:00前,将奖学金申请书(无固定模板,写清楚需要申请奖项名称、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评分表》、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培养系统成绩单截图)、科研成果(论文请打印首页、JCR分区截图、EI检索截图)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及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1465871732@qq.com,博士生交至中心楼207、硕士生交至中心楼210,过期不再受理;
3、本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所用的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必须是在读期间获得且未曾申报使用的成果,成果截至日期2024年9月30日(含9月30日);
4、按照申请人总分从高到低、奖励金额由大到小的原则进行分配,优先考虑申请人自行申报的奖项类别,在不满足的情况下进行调剂;
5、学院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工作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在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发现学术违纪或弄虚作假,将取消相应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未尽事宜遵照《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修订)》执行,解释权在学院评审委员会。
东南大学自动化学院(代章)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