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开展2023年东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晨曦发布时间:2023-12-07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引导东南学子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根据《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现开展2023年单项奖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1.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单项奖评审工作。

2.评选对象为东南大学在籍在校的本科学生,学院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在籍在校总人数的20%,其中2023级不参评,其他年级可参评,但不颁发奖学金

具体名额按照班级人数分配如下:

班级

名额

080201

6

080202

7

080203

7

080204

7

081201

11

080211

6

080212

6

080213

6

080214

6

081211

7

081212

7

080221

6

080222

6

080223

6

080224

6

081221

7

081222

6

 

 

二、评选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在良及以上

2.创新创业实践优秀奖(由教务处、团委、学生处根据创新创业实践成果鉴定或评选结果评出);

3.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由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8%,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4.学习进步奖,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4.8制绩点)提高1.5以上者可获此奖,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5.社会工作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6.体育活动优秀奖(由体育系和各院系根据体育活动组织、参与情况,体育竞赛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7.文艺活动优秀奖(由艺术指导中心和各院系根据文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8.社会实践优秀奖(由团委、学生处、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9.志愿者服务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10.见义勇为奖(由保卫处和各院系确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 元/人。

11.以上各类可兼得。若一位同学兼得2项单项奖,则名额算2个。

12.若当年度获得校长奖,则当学年单项奖只发证书,不再发放奖金。

三、工作安排

1、学院可评选单项奖类型包括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体育活动优秀奖、文艺活动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志愿者服务优秀奖、见义勇为奖

2、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1210日(本周日)1700前将《东南大学2023年单项奖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交至各班班长处进行汇总并组织初步评审;

3、各班班长组织民主评议,在1212日(下周二)1200之前提交标明班级排序及班级评议情况说明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euauto_clsq@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班号-单项奖申报情况汇总”)


附件1:东南大学2023年单项奖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