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成曦发布时间:2023-06-20浏览次数:284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2023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与奖金

宝钢优秀教师奖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资助,设有优秀教师特等奖、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优秀教师奖。

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在优秀教师奖中推荐评选,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在未入选优秀特等奖的教师中产生。

优秀教师特等奖10万元/人;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3万元/人;优秀教师奖1万元/人。

二、名额分配

学校共推荐优秀教师奖4名,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

各院(系)、教学单位限推荐1人申报,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对象主要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 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 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 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 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四、材料要求

请有意向的老师在2023年6月24日前,将候选人电子材料(附件1《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和附件2《宝钢优秀教师奖汇总表》)发送至成老师邮箱25936648@qq.com。学院遴选后提交学校。


附件1 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doc

附件2 宝钢优秀教师奖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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